根据《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6年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委办字〔2026〕4号),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狠抓“四上”企业培育和提质增效,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和2026年全年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措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是什么?
2026年1月23日,《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6年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委办字〔2026〕4号)。
二、核心适用于什么范围?
地域:平塘县辖区内注册、正常经营的各类经营主体。
对象:农业经营主体、规上工业、限上商贸服务业、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规上重点服务业、项目业主单位(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县属国有企业)。
时间:2026年度。
叠加规则:同主体同事项不重复享受。
三、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农业方面
1.种植业(单一品种)
蔬菜:生姜、茭白、细香葱、番茄、莴笋、芹菜、西葫芦露地≥100亩奖200元/亩,大棚≥50亩奖300元/亩;其他≥300亩奖100元/亩,同一主体奖励不超过10万元。
中药材:天麻、太子参、茯苓、丹参、海花草≥100亩奖500元/亩;其他≥300亩奖200元/亩,同一主体奖励不超过20万元。
食用菌:平菇、香菇、榆黄菇≥10万棒奖0.15元/棒;羊肚菌、竹荪≥10亩奖1500元/亩,其他≥10亩或10万棒奖800元/亩或0.08元/棒,同一主体奖励不超过10万元。
2.畜禽业
生猪:上半年调入仔猪用于育肥、年出栏≥2000头,奖10元/头,单个养殖场最高奖5万元,同一主体奖励不超过20万元。
肉鸡肉鸭:上半年新补栏、按年饲养量分档奖1万-5万元;新建或改扩建设备,规模达5万羽以上,按设施设备投资比例1/3奖,单场最高奖励5万元。
肉牛:上半年县外引进、饲养≥3个月、年饲养量≥500头,奖励500元/头引牛,同一主体奖励不超过10万元。
肉羊:上半年县外引进、饲养≥3个月、年饲养量≥700只,奖励300元/只引羊,同一主体奖励不超过10万元。
渔业:年销售额200万—500万奖3万、≥500万奖8万;出口量100吨—200吨奖5万、≥200吨奖10万。
3.茶产业
销售:年销售额300万—500万奖3万;500万—2000万奖30万;≥2000万奖60万。
设备:新购清洁化加工设备按设备购置发票自筹金额(不含税)的20%给予奖励,同一主体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入库:新增商贸入库奖10万元、工业入库奖20万元。
4.龙头企业与“三品一标”
龙头企业:2026年获省级龙头奖5万元、州级龙头奖3万元。
“三品一标”:2026年新申报且在2027年6月底前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的主体,分别奖3万元、3万—5万元、2万元、10万元。
(二)规上工业
在库稳产:一季度/全年按产值增速分档奖2万—4万元、3万—5万元、4万—6万元。
新增入库:一季度入库且正增长奖10万元;二至四季度入库且正增长奖6万元;2025年入库2026年一季度正增长奖5万元(茶企已享农业入库奖不重复)。
(三)限上商贸服务业
在库稳产:一季度批发≥20%奖4万元,零售/住宿/餐饮≥10%/12%/12%各奖1万元;全年对应增速奖6万元、2万元、2万元、2万元。
新增入库:一季度入库且正增长限上批发零售奖5万元、住宿餐饮奖3万元;二至四季度入库且全年正增长限上批发零售奖3万元、住宿餐饮奖2万元;个体转法人稳定经营1年奖3万元。2025年入库2026年一季度正增长限上批发零售奖励2.5万元,住宿餐饮奖励1.5万元。
(四)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
建筑业:全年产值≥5000万元且正增长奖5万元;一季度入库完成0.2亿元产值奖6万元;二至四季度入库完成0.2亿元产值奖4万元。
房地产:一季度商品房销售≥0.3万㎡且正增长奖4万元;全年商品房销售≥1万㎡且正增长奖6万元;一季度入库奖10万元;二至四季度入库完成商品房销售0.1万㎡奖6万元。
(五)规上重点服务业
在库稳产:一季度增速5%—10%奖1万元、≥10%奖2万元;全年5%—10%奖2万元、≥10%奖3万元(覆盖居民服务、文体娱乐、租赁商务、房地产、科研技术、软件信息、道路运输、仓储、水利环境等)。
新增入库:一季度入库且正增长奖10万元;二至四季度入库且全年正增长奖6万元;2025年入库2026年一季度正增长奖5万元。
(六)项目建设
一季度新入库:2000万—5000万奖2.5万元;5000万—1亿奖5万元;≥1亿奖10万元。
全年(不含一季度)对应奖1.5万元、3万元、6万元。
四、申报与兑现流程有哪些步骤?
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向对应部门申报。
县级审核:报对应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发改局)审核。
资金拨付:审核通过→县财政按程序拨付。
兑现时限:一季度相关奖励2026年二季度前兑现;全年相关奖励2027年一季度前兑现。
五、适用于什么范围?
本激励政策措施清单适用于农业、规上工业、限上商贸服务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规上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等方面。
六、解读机关、联系方式是什么?
解读机关:平塘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54-7231939
一审:朱婷婷
二审:郑 瑶
三审:李成剑

贵公网安备522727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