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 县级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平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塘县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3 17:56:56
【字体: 打印

一、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等13部门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黔府发〔2024〕8号)、《黔南州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黔南府发〔202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有效填补乡镇专业救援力量空白点,切实发挥专职队伍作用,更好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二、《实施方案》主要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

3.应急管理部等13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

4.《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黔府发〔2024〕8号)

5.《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黔消〔2020〕31号)

6.《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发〔2025〕4号)

三、各乡镇专职队建设标准有什么区别?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执行。克度镇、塘边镇专职消防队按一级乡镇专职队标准建设(不少于15人);牙舟镇、甲茶镇、掌布镇、平舟镇、大塘镇、通州镇、者密镇、卡蒲乡按二级乡镇专职队标准建设(不少于10人)。

四、《实施方案》出台重点解决了哪些问题?

本方案旨在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重点破解五个关键难题。

1.保障激励制度化。为适应高风险、高负荷、高压力的应急救援职业特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核心解决社会保险问题,依法落实社会保险,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担与兜底保障功能;同时配套落实职业荣誉与优待政策,最终实现“招得来、管得住、留得下”的队伍目标。

2.标准职责统一化。依据《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标准,统一营房、人员与装备建设标准;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原则下,进一步明确乡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以及消防、人社、财政、应急、林业等部门的协同保障职责。

3.管理隶属规范化。明确消防救援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各司其职的条块管理模式,落实乡镇管理责任人,确保队伍集中统一、规范有序。

4.调度训练专业化。将队伍统一纳入119及属地应急指挥体系,实行“就近调度、属地调度、统一指挥”;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岗前培训和年度综合业务培训机制,提升实战能力。

5.力量整合高效化。按国家队标准实行24小时驻勤,规范“四个秩序”;按照“应消一体、站队一体、防消一体、一专多能”思路,在达标基础上整合优化应急资源,推动实现“统一指挥、统一纪律、统一训练、统一荣誉”。

一审:曹雅雪

二审:郑  瑶

三审:彭应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原文

上一篇:
下一篇: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