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保障出资人合法权益。平塘县印发了《平塘县县级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管理办法》制定的有关背景情况。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国资国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7〕31号)、《黔南州州管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黔南府办发〔2017〕53号)精神,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保障出资人合法权益,结合平塘县实际,印发《平塘县县级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
问:编制《管理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问:《管理办法》适用于那些企业?
答: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章程规定,需向股东报告的重大事项,参照本办法执行。
问:《管理办法》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哪些?
答:本办法所称重大事项是指:企业章程制定和修改,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实施计划编制及调整,进行重大投资,成立子公司或控股参股公司、企业上市、融资和大额担保,企业重组(含合并、分立)、改制、解散和破产清算,国有资产转让、国有股权变动,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处置重大财产,企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制定,对外大额捐赠、赞助等。
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本办法共九章,三十六条。主要包括:重大事项内容、重大事项管理、重大事项监督与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
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共计四条,主要涉及制定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管理办法适用的县管企业和本办法对重大事项的明确及报告重大事项分为备案、核准及审批三类事项,并对这三类事项做了明确。第二章重大投资,共计五条,主要涉及对企业重大投资的确定及需要由县国资中心审核并报请县人民政府核准或决定的事项及核准程序。第三章上市、融资及担保,共计五条,主要涉及对上市、融资及担保进行明确,制定融资及担保的相关规定是根据《贵州省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来制定的。第四章重组改制,共计三条,主要涉及对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定义和审批程序及破产、解散及方案包括的内容。第五章国有资产转让,共计四条,主要涉及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审批程序和核准提交的内容及交易的方式。第六章其他重大事项,共计四条,主要涉及对其他重大事项的确定和报国资中心备案、核准并报县政府批准的程序及范围。第七章监督检查,共计四条,主要涉及对国有企业监督检查的范围。第八章重大事项管理程序,共计三条,主要涉及企业申请核准重大事项办理时限和审核批准及委托专家及相关部门进行咨询、论证等。第九章附则,共计四条,主要涉及将该办法的规定纳入企业章程和国有资本参股的重大事项的提交的程序及本办法的解释权等。
问:《管理办法》中明确企业报告重大事项哪些管理要求?
答:明确县级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的具体管理要求,包括备案事项、核准事项、审批事项报送的材料和格式及县国资监管部门审核报请县政府批准或决定等程序。
问:为保障《管理办法》的执行采取哪些措施?
答:(一)企业监事会依据职责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定期向县国资监管部门提供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报告。(二)审计部门或巡视巡察组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三)县国资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执行情况纳入企业绩效考核。
问:《管理办法》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一)企业应当将本办法的规定纳入公司章程或企业规章办法,在公司章程或企业办法中明确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保证本办法的贯彻执行。(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重大事项,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或企业派出的董事(国有股权代表)在相应事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讨论决定前,向出资人报告,并代表出资人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时将董事会、股东会的相关决议报出资人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