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856382 | 信息分类: | 旅游市场监管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6-23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平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召开歌舞娱乐场所规范经营集体约谈暨法规与安全专项培训会 |
平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召开歌舞娱乐场所规范经营集体约谈暨法规与安全专项培训会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歌舞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5年6月13日,平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召开歌舞娱乐场所规范经营集体约谈暨法规与安全专项培训会。
会议伊始,由县文旅局执法队工作人员传达学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超时经营不仅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干扰市民夜间休息,还极易诱发安全事故,一旦发现将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停业整顿;而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时将被责令停业整顿。
针对安全生产工作,执法队队长要求各场所压实主体责任。场所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统筹好场所各项安全工作,逐条逐项落实安全生产承诺书事项。同时,要做实做细做深岗前培训,由于娱乐场所工作人员流动大,各经营主体务必对前台及服务人员开展全面岗前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灭火器使用、人员疏散及火灾报警等基本知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此次会议的召开,有效提升了全县歌舞娱乐场所经营者的法规意识与安全防控能力。各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超时经营和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管理,切实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规范的娱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