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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832058 信息分类: 财政资金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6-17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平塘县财政局 平塘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第二批)(平财农〔2025〕7号)

平塘县财政局 平塘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第二批)(平财农〔2025〕7号)

发布时间:2025-06-17 12: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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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52号)文件要求,现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2025年“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5年“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收支功能科目。

二、各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在安排具体项目和资金时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求,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突出问题,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的资金需求,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积极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着力推动产业发展壮大,强化产业与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户的利益联结,让农民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扎实稳步推进乡村建设,支持开展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统筹推进非贫困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对于利用衔接资金支持建设形成的资产,各地要按照现有制度抓好后续管护,确保持续发挥效益。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14号)、《贵州省财政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贵州省财政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黔财农〔2022〕126号)、《平塘县财政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平府发〔2021〕11号)的有关规定,强化绩效管理,加强项目监管,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四、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可执行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申请、资金支付需求、协议或合同约定、项目实施进度和补助补贴发放周期等,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地方融资平台、共管账户和代理银行内部结算账户转账,挪用财政资金。严禁财政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先清算、后支付”或“超额清算”,同时不得支出后延迟资金清算或不清算。

五、各单位要按照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协调配合,加强项目评估论证,切实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实施项目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要求,加强项目论证储备,做好项目动态调整,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

六、各单位要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全面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县级衔接资金分配一律公开,乡村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引导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参与衔接资金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七、项目资金要切实做到精准使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平塘县财政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报账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平财农〔2022〕12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各单位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照规范程序实施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将报账进度、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地理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规范收集整理项目实施、报账、验收、考评相关依据,完善档案资料,作为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

平塘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8547230214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45

邮箱:ptxczj@126.com


附件1:平塘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附件2:平塘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表


平塘县财政局             平塘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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