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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047349 信息分类: 县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8-01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塘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塘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1 14: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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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平塘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81

(此件公开发布)




平塘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任务事项

任务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牢固树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县政府办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抓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

各级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开展两次法治专题学习(其中一次必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部门至少开展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

县政府办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3.及时报告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县政府及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乡(镇、街道)按要求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增强政府依法履职效能,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4.推动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调整优化政府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县、乡两级政府及其部门2025年版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县政府办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5.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严格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强化部门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抓好公平竞争会同审查工作,严防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或实施。强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系统运用,保持抽查事项覆盖率、非涉密检查结果公示率、双随机执法检查结果公示率均达100%。

县市场

监管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切实提升市场准入管理效能。

县市场

监管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问题收集、反映、处置渠道,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建议处置机制。

县政务

服务中心

县发改局、县投促局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依法惩治政府采购招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增强政府依法履职效能,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6.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及时调整公示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办理流程和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降低市场准入成本、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县市场

监管局

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7.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强化政府依法履约践诺,做好政府招商引资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合同跟踪履约监管制度,持续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承诺不兑现专项清理。严格落实预防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分级分类梳理建立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台账,稳步有序推进解决。全面推进政策找企业,“免申即享”。

县投促局

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大数据与电商服务中心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8.提高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探索“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模式”,推进“五个通办”与大数据、大模型应用融合,拓展智能服务场景,构建“贵人服务”移动服务生态。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全面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确保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县政务

服务中心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增强政府依法履职效能,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推进水电气热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报装、投资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

县交易

中心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9.依法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出行、就医、消费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设置必要的线下服务窗口,配套实施一批有效措施,解决老年人、残疾人适用智能技术难题,使智能化管理适应老年人,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

县民政局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交通局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0.提升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及时更新调整基层接不住、监督跟不上的事项。

县政府办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宅基地审批接得住、管得好。

县农业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1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机制,全面落实起草部门、法律顾问、司法行政部门法制审核责任,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送审率、备案审查报备率、合法性审核意见采纳情况核对率达100%。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闭环管理制度,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评查工作,常态化清理与上位规定冲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研究处理、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12.依法管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及时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于2025年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按计划推进实施。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13.强化行政决策执行和跟踪问效

依法跟踪反馈决策实施情况,适时开展决策后评估,将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14.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到全县重大决策作出,重大合同签订,规范性文件起草,行政复议、诉讼、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采纳情况管理台账,因未听取、未采纳意见建议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15.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规范法律顾问聘任管理,不定期组织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学习交流,持续提升法律顾问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严格落实《平塘县外聘法律顾问考核办法》,按要求组织开展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法律顾问。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6.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梳理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加快推行“扫码入企”,推进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内部整合、外部整合,实行“综合查一次”。涉企检查频次计入本年度执法统计年报,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解决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县司法局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17.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十不准”》要求,明确执法底线红线,落实柔性执法“一目录五清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地生效。

县司法局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严格规范罚款实施,坚决纠正类案不同罚、小过重罚、小额滥罚、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动态监测本系统本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全面排查整治行政罚没收入增长异常情况,并按季度进行通报。

县司法局、县财政局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8.强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

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运行监督机制和行政执法案件管辖争议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法治督察,强化乡(镇、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

县司法局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19.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规范移送案件一本台账管理。

县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0.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

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从重处罚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保护、奖励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

县司法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平塘分局、县应急局、县人社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局、县金融业服务中心、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开展“护苗行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公安局、县教育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1.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及时清理公布行政执法主体、事项,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严格行政检查标准、频次、程序。组织新申领和到期换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把好执法人员“入口关”。科学设置年度培训内容,实现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培训考试全覆盖,确保本年度参加法治培训不少于60学时。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独立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县司法局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22.强化普法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过程中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以案释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县司法局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加强应急处突能力建设,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2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向群众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公众防范意识。

县应急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4.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统筹村(社区)干部、网格长(员)、村医(社区医生)等力量,组建村级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完善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和保险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应急救援、培训、演练。

县应急局

县卫健局、州生态环境局平塘分局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六、强化矛盾纠纷预防调处,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25.提升“三调三率”工作质效

灵活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元调解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排查率、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经费保障率实现100%。

县司法局

县综治中心,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6.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解纷综合机制,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确保全县万人起诉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持续加强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实现配备比例超过总数的90%。强化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全面落实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及时发放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

县司法局

县综治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7.加强基层和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

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突出做好婚恋家庭、邻里关系、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基层常见矛盾纠纷调解,有效化解医疗、道路交通、房地产、物业、欠薪欠资等行业领域矛盾纠纷。

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六、强化矛盾纠纷预防调处,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28.依法开展行政裁决工作

健全完善行政裁决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调整公布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裁决事项。统一行政裁决工作的程序、法律文书和操作规范,切实提升行政裁决办案效率。

县司法局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29.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引导当事人先行选择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确保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超过未经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数量,行政复议纠错率高于行政诉讼纠错率。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30.狠抓行政应诉工作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首案应诉”制,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发声率达100%,行政机关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不高于上一年度全国平均值。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六、强化矛盾纠纷预防调处,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31.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总结“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宣传推广典型案例经验,研究谋划“九五”普法规划。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32.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增强企业法治意识,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加强“12348”贵州法网等平台的应用和宣传推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高效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

县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推动法律援助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

县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33.积极发挥司法监督作用

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并纠正违法行为。按时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确保按期回复、整改率达100%。

县政府办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34.主动接受民主监督

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县政府办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35.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平塘县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加强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纪检监察、检察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合协作工作,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建设,202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合格率达95%以上,全面查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效。

县司法局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八、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36.加强组织领导

配合省、州做好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全省第一批法治建设示范创建申报、推荐工作。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各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37.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政府及其部门每年至少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贵州省法宣云平台集中开展1次旁听庭审活动。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38.深入开展法治督察

研究制定《平塘县2025年法治督察工作方案》,推进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党委巡察、法律监督、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协同配合,做好督察整改“回头看”,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县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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