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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1007359 信息分类: 县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0-04-12
文  号: 平府办发〔2010〕3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12 18: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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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当前,受气候多变、人口流动频繁、西南地区大旱等因素影响,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呈现高发、多发趋势,我国北京、山东、广东等省区已出现手足口病疫情,并有重症手足口病例死亡出现。我县四寨镇从44日开始也发现了疑似手足口病例患者,截止411日下午16时,疑似手足口病例达22例,均为轻症病例,经医院隔离抗病毒治疗与居家观察,复诊病例病情均得到有效控制,临床症状减轻,未出现重症和死亡病例。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重视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手足口病是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以6岁以下儿童发病为主,以发热和手、足、口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如无心、脑、肺等重要器官合并症,一般无生命危险。每年5—7月是高发季节。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型别复杂,传染性强,隐性感染比例大,传播速度快,在短时间内极易造成较大范围的流行,疫情控制难度较大,尤其是EV71型引起重症病例,其并发症多、症状严重,救治不及时将会造成死亡。虽然我县四寨镇疑似手足口病例患者目前还未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但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充分认识做好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控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各项防控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卫生、疾控、食药监、教育、公安、文体广电、交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实施好当前传染病防控工作。同时,实行分级负责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行之有效的防控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周密部署,统筹安排,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全面做好手足口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严防疫情大规模暴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科学预警预测,落实防控措施,确保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县当前旱灾形势,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预警预测和报告工作,严防灾后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要建立并完善监测和报告体系,规范疫情报告程序,严禁瞒报、迟报,防止漏报、误报,严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全面落实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乡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和村医巡查制,及时发现、报告疫情苗头,并做好监测和隔离指导工作。县教育部门要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和逐级报告制度,发现手足口病等传染病患者后,要在规定时限内向乡镇卫生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馈信息。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要提前做好应急队伍、技术和物质准备,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加大对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和公共场所等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疫情的监测力度,做好重症病例的主动搜索工作,在收到疫情报告后,要采取得力措施,及早进行防控干预,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疫情在最小范围内消灭。要认真开展手足口病(尤其是EV71型)等传染病风险评估,凡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要及时报请县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期间,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当前,四寨镇要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对出现的疑似手足口病例患者进行防控干预,力争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和不扩散出本乡镇,力争不出现重症和死亡病例,尽快控制和扑灭疫情。在此期间,县卫生局要安排我县医疗技术骨干进驻四寨镇卫生院指导工作,疫情扑灭后方能回原单位开展工作。

三、广泛发动群众,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实行群防群控

县文体广电等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积极引导作用,通过滚动字幕、播放健康防病知识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各机关、车站、学校、村组、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电子屏幕、网站、公益广告栏等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医疗卫生机构要利用宣传专栏、健康处方等形式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卫生部门要通过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机构,将健康防病知识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一个学生和家庭,做到家喻户晓;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及饮用水安全监管,减少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的发生;各乡镇要公布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疫情举报和咨询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整治环境卫生,引导学生及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将疫情防控措施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要严把外来人员入口关,我县车站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和与外省、外县接壤的乡镇要设立健康检查咨询点等,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监控,严防外地手足口病等传染病源流入我县。

在当前大旱形势下,饮用水安全成为影响我县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高发、多发的重要因素。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寻找水源,统筹安排做好饮用水消杀处理,并优先供应学校、医院等重点人群聚集场所用水;教育部门要组织各学校师生积极开展抗旱自救和回馈社会活动,在确保安全和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积极组织为学校学生、社会孤寡困难人群等义务送水;各学校必须配备有蓄水设施、烧水设施、洗手盆,幼儿园要让每位幼儿准备清洁手帕等,保证学生、幼儿在校园期间能用上清洁水、饮上安全水,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各乡镇卫生院要积极指导辖区内学校和托幼机构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厕所以及校园周边环境和学生生活、学习用具进行清扫、消毒,及时消除、切断传播途径;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重点监测好各临时水源点水质和消毒情况,确保广大群众用上安全水。

四、加强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临床救治工作

卫生部门要把医疗救治工作作为当前首要工作任务,加强领导,强化培训,落实措施,严明纪律,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确保医疗救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实施预检分诊制度,建立会诊转诊制度,完善消毒隔离制度,制定医院手足口病等传染病救治应急预案,加强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早发现和有效治疗传染病的能力;及时配备必需的医疗救治设备,储备必需的救治药品,调整充实医疗救治技术力量。根据分层响应原则,散发性轻症病例可在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治疗,或者居家隔离治疗,观察随诊;聚集性病例应隔离留观或住院治疗。要继续做好当前四寨镇疑似手足口病患儿的医疗救助等工作,确保患儿及时就诊并得到有效治疗,并按相关传染病防控规定返校读书。

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坚持每日对散居儿童进行巡诊,收集所辖区域内的托幼机构、小学及其他儿童聚集场所晨检信息,对具有留观或住院指征的患儿,必须到所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留观或住院治疗。村卫生室不得留治患儿。

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村卫生室进行巡诊,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认真进行病例登记和筛检,并设置独立的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留观病房,负责收治符合留观指征的儿童,病情好转可解除留观,或留观儿童在热退、精神状态好转无其他特殊症状时,可以居家观察。经县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可诊断和收治轻症病例,也可送县医院住院治疗;对符合临床诊断病例标准的患儿,应立即作为传染病病例报告,并实行隔离治疗。未达到临床诊断标准的留观儿童,必须与其他普通患儿隔离。

县医院要开设独立的儿科隔离治疗病房,负责收治轻症或重症病例;组织专家参与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医疗诊治工作;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认真进行病例登记和筛检。重症患儿应在保证转运途中安全的前提下,立即转送至州级定点医院,不宜转诊的重症患儿,需要就地抢救的及时请州级专家指导参与救治。

五、加大督办检查力度,严肃工作纪律

县政府将组成督导检查工作队伍,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于防治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漏报重要情况,以及对本乡镇、本部门防治工作的重要问题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因防治工作不力或对重大问题处置不及时,造成死亡病例或发生重大社会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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