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694307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08-21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关于平塘县塘边镇湾子村国强采石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拟审批的公示 |
经审核,我局拟批准《平塘县塘边镇湾子村国强采石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来电或来信进行反应。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1日-2020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平塘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 0854-731689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拟审批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审批项目内容:
一、平塘县塘边镇湾子村国强采石场位于平塘县塘边镇湾子村。地理坐标东经:106°45′26.23″-106°45′42.3″,北纬:25°40′5.78″-25°40′16.8″,矿区距塘边镇人民政府驻地约5km,距平塘县人民政府驻地约80km,对外交通十分便利。
本项目占地面积6.03hm2。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671.45t,新增的水土流失量为176.41t。开挖8619m3,回填8619m3,弃方量0 m3。该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62.58万元。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防治工程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及周边生态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方案编制依据充分,内容较为全面,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责任范围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初选的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基本同意项目区基本情况概述和水土流失现状分析结论。项目区属低山地貌,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259mm,平均气温17.2℃,土壤类型主要为黄壤,植被类型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混林带。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属水力侵蚀,侵蚀强度为轻度,水土流失防治分属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告的重点预防保护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方法,预测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671.45t,新增的水土流失量为176.41t。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6.03hm2。
六、基本同意采取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2.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该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62.58万元,其中包括水土保持补偿费7.236万元。
十、项目业主在工程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认真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定期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及时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监测资料将作 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重要技术资料。
4.加强水土保持建设监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5.外购石料要明确和落实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6.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应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续重大设计变更应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7.依法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8.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建设完工后及时组织进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向社会公开验收材料,并在平塘县水务局报备。
平塘县水务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