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4095999 |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10-26 | |
文 号: | 平府任〔2021〕23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平府任〔2021〕23号 平塘县人民政府关于石仕恒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平府任〔2021〕23号 平塘县人民政府关于石仕恒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6 1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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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中共平塘县委《关于石仕恒等同志任免职提名的通知》(平干任〔2021〕151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石仕恒同志任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长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孟兴建同志任平塘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蒙佳永同志任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秀军同志任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康同志任平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平勇同志任平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柏文丽同志任平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石虎同志任平塘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平塘县扶贫与移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宋勇健同志不再担任平塘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黄海同志不再担任平塘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平塘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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