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平塘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9 08:5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平塘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gzpt.gov.cn/zfxxgk/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平塘县金盆街道新区县行政中心六楼,邮编:558300,电话:0854-483180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县政府办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政府公报等平台,扎实做好政府和部门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计3000余条,编发《平塘县人民政府公报》4期。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县政府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已办理5件,剩余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决算、房屋征收等方面,均按照规范进行答复,未收取任何有关费用,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将县政府、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在县政府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统一公开,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公开清理结果,对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标注、清理。二是严格落实《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和细化网站栏目更新责任单位,切实提高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水平,提高政府信息服务质量。2023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件数1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每日读网”,加强对政府网站内容管理,明确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细化网站栏目更新责任单位,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正确、导向正确。加强对全县24个政务新媒体全流程监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的效率和质量持续提升。用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及时办理所提交问题。

(五)监督保障。

一是梳理工作台账。根据省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下发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二是加强日常指导。综合运用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工作调研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监督。推动各级各部门准确适用《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程序,规范答复文书,提升办件实效,更好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需求。三是开展工作落实情况“回头看”。对照省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特别是基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核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9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和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强化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的问题。一是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坚持推进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发布,引导各部门强化政策解读意识,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并通过文字解读、图片解读、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对新出台政策措施及时开展解读,主动答疑释惑。二是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围绕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区域发展平衡协调、民生福祉等方面加强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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