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塘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1 15:44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平塘县公安局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前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gzpt.gov.cn/zfbm/xgaj_5776483/jbxx/index.html)全文公开。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平塘县公安局单位联系(地址:平塘县金盆街道迎宾大道中段115号,邮编:558300,电话:0854-722167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平塘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多举措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着力抓好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为促进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明确由政工室牵头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部门按信息公开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涉及相关政策落实、制发规范性文件、工作经验信息、工作动态信息等,适时做好信息公开。制定《平塘县公安局三审三校制度》,要求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发布前务必做到“三审三校”并由政工室宣传股把关后方能发布,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严谨。

(一)主动公开。

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平台、微博等平台、抖音平台公开力度,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健全日常监督机制。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在平塘县公安局新媒体平台刊发稿件共504条,被中央级媒体采用稿件26条;被省级媒体采用稿件248条;被州级媒体采用稿件203条;拍摄并发布不同类型抖音短视频22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平塘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贵州省公安机关保密管理制度、公安网络安全保密“十个严禁”“三审三校”等工作制度,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报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登记后再行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平塘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渠道有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塘县公安局自媒体(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塘公安”“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官方抖音“平塘公安”“平塘交警”、官方微博“平塘警方”“平塘交警”)。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以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警务督察大队具体抓,政工室宣传股把关审核的工作模式,督促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出现错字、漏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特别是地域名称表述错误,领导姓名错误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1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56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法制提供)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工作力度不够。二是公开信息与受众需求存在错位,政策类文件公开较少,无法满足群众获悉信息的需求。

改进情况:一是定期开展新闻宣传业务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制度执行力,提升工作主动性。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学会依法获取政务公开信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