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塘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1 10:1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平塘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gzpt.gov.cn/zfxxgk/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平塘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平塘县金盆街道甲茶路86号,邮编:558300,电话:0854-722120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塘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五个方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平塘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围绕本单位公共法律服务、权责清单、机关简介、财政资金以及事项办理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主动公开和更新基本目录工作。运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督促各单位(部门)、乡(镇、街道)更新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平塘县普法责任清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2023年,通过平塘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塘司法微信和微博等平台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计427条,运行良好,相关传媒平台关注人数达1900余人。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平塘县司法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对县级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等及时利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开发布。二是全面落实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制度,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和精准度。2023年平塘县司法局解读政策制度共计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更新本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等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运用“平塘司法”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发布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复议、人民调解、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等信息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切实履行对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管责任,加强对信息发布审核,及时处理上级部门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纠错意见。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平塘县司法局文稿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要求,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加强对本单位政务新媒体所发布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深化政务公开服务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22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广度不足。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把关公开的每一条信息内容,并加大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2023年,通过平塘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塘司法微信和微博等平台公开发布信息共计427条,内容主题主要包括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复议、人民调解、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等,并已全部按照“三审三校”要求完成。二是部分政策信息专业性较强,政策解读方式有待创新。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水平,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和内容,综合运用图文并茂等形式进行解读,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政策精准解读、政策精准推送。2023年,解读政策制度共计4条。其中2条文字解读,2条图片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