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塘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31 18:0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平塘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 http://www.gzpt.gov.cn/zfxxgk/zfxxgknb/2020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平塘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平塘县金盆街道新区县行政中心一楼,邮编:558300,电话:0854-723182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0年以来,我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我中心政务透明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质监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单位基本信息、领导班子信息、工作动态、预决算信息,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等信息公开,全年公开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中心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我中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0年度,我中心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按照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二是加大工作领导力度,由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各科室协同参与,按照“谁负责、谁提供”,根据职能分工,按照《平塘县机关事务中心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逐条分解任务,开展有关政务公开的资料交流、信息更新、咨询回复、群众和其他单位反映的重大问题的解决等工作。

(四)平台建设。按照县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省统一模板格式,建成我中心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页面,其中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开设基本信息、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互动交流9个栏目;政府信息公开专题页面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4个栏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设机关简介、规划信息、重点领域信息、采购信息4个栏目;重点领域信息下设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统计数据、财政资金5个栏目。

(五)监督保障。目前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主要由主要领导抓总,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并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政务公开条例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5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的建设,及时公开预决算、政府采购等方面信息,增强政府信息知晓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扩宽政务公开渠道,强化日常信息报送,拓宽和丰富政务公开渠道和形式;四是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页面管理,发挥好窗口桥梁作用,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有针对性的网上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