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4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文件要求,按照“先垫后补”“谁付费、补贴谁”的原则,对符合条件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合格取得相应证书人数给予培训机构或个人鉴定补贴。
经审核,共6家培训机构18个培训班757人符合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金额共计壹拾柒万伍仟零贰拾元整(¥:175020元)。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人向我局反映。举报监督电话:0854-7230958、7230139。
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