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府任〔2022〕7号 平塘县人民政府关于石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平府任〔2022〕7号 平塘县人民政府关于石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11 16:43 字体:[]

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中共平塘县委《关于石丽等同志任免职提名的通知》(平干任〔2022〕35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石丽同志任平塘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刘应力同志任平塘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光科同志任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平塘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石明亮同志任平塘县财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平塘县会计管理局局长职务;

石兴美同志任平塘县民族宗教工作研究中心主任;

石文鑫同志任平塘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玮同志任平塘县乡村振兴与人居环境整治服务中心主任;

刘仕权同志不再担任平塘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平塘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