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平塘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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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7228052)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财务及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科技创新、大数据应用,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年度计划,安排调整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计划项目统计工作;承担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文书的送达;负责全局相关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组织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与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法规审理科(联系电话:0854-7223308)

承担地方性审计法规草案、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参与起草地方性财政经济相关法规、规章,承担本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本局的审计业务质量,负责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牵头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开展审计法制宣传和普法学习教育。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全县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三)财政税收审计科(联系电话:0854-7221653)

组织审计国家、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税收征管情况;组织审计对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四)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审计科(联系电话:0854-7225365)

组织审计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管理的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资源环保资金、扶贫资金及其他涉农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效益情况,上述资金涉及的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参与组织并协同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参与组织并协同实施审计县级投资或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公共工程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结)算;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中央、省、州投资为主的在平塘的重点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结)算。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参与组织并协同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负责监督检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执行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

(五)社保和行政事业审计科(联系电话:0854-7223160)

组织审计县政府相关部门、镇(乡、街道)政府(办事处)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与县级财政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参与组织并协同开展对县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国企国资和金融审计科(联系电话:0854-7225489)

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对县级国有资产及其监管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审计县级国有金融机构和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开展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金融机构相关的专项审计调查。根据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参与组织并协同开展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履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