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黔南州州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23〕15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平塘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3年版)》《平塘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通过平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权。权责清单是依法履行行政职权和承担相应责任的重要依据,作为行政权力实施主体,各部门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清单之内的权力事项必须履职尽责,清单之外不能擅自设权扩权。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职责边界,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权责清单制度落地见效,努力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此前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审批层级、下放方式等与公布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权责清单公布后,国家和省对权责事项动态调整的,以调整后的权责事项为准。
二、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实施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简政放权等情况,按程序开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
三、规范清单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逐项明确行政权力事项监管主体、监管事项和监管措施,建立完善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和高效联动机制,确保审管无缝衔接、协调联动。要加强协同配合,由县直相关部门初审并逐级上报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县直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由乡镇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由多个部门共同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确保接得住、办得好、防止工作脱节。
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