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平塘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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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7221107)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军民整合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消防安全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3.承担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开展农业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和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案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二)财务科(联系电话:0845-7227693)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本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本单位本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三)养殖业管理科(联系电话:0854-7221107)

1. 起草畜禽种业、畜牧业、饲料业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实施畜禽种质、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

2. 起草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3. 起草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维护辖区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四)种植业管理科(联系电话:0854-7221107)

1. 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及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县内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2. 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五)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电话:0854-7221107)

1. 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2. 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范性法规、规章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正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等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3. 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承担农村“三变”、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4.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六)农业产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联系电话:0854-7221107)

1. 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2.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3. 编制全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园区建设。提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建议。指导农业企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4. 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做好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6. 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7. 组织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

(七)农田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7221107)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