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做好全县大数据、信息化相关工作,承担全县大数据建设重要项目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推动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全县的应用和发展。
(二)为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外网的推广和应用。
(三)负责统筹数据资源建设、管理。统筹政务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大数据融合应用。协调推进大数据与“四个融合发展”(与实体经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负责重要大数据平台应急值守和协调工作。
(五)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开放,促进大数据与政务服务融合应用,统筹推进“智慧平塘”建设。
(六)协助组织大数据领域相关企业参与重大交流合作活动,开展区域化合作;协调开展大数据新闻宣传工作。
(七)负责搭建全方位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开展中小企业政策宣传,为企业经营活动、产品展销、项目申报、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融资、创立品牌、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服务工作。
(八)为小微企业、个体网店、物流及电商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重点支持本地特产生产企业开设网店,通过电子商务扩大销量。
(九)推进各村建立乡村智慧小店工作,培养农村群众运用互联网能力;负责电子商务、物流人才培训工作。
(十)承担全县中小企业相关服务工作。
(十一)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