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年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底线,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推动平塘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州、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政府保免疫密度、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狠抓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狂犬病5种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效果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二、组织保障
1.成立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组 长:唐仲标
副组长:徐仲文
成 员:韦字优、王龙、朱海明及各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朱海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成立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技术小组,全面负责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物资发放、免疫技术指导、采样等工作。
组 长: 朱海明(负责指导卡罗村、甲本村)
成 员: 张光梅(负责指导兴陶村、王宋村边兰村)
曾祥岗(负责指导兴鸡场村、场坝村、翁片村)
龙 耀(负责指导兴白沙村、平桥村、长冲村)
刘 堂(负责指导兴陈家湾村、白云村、命芹村)
各村防疫员
技术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曾祥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疫情控制目标。力争全年不发生区域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情;畜禽发病死亡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二)免疫密度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狂犬病5种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规模养殖场牲畜耳标佩戴率达100%,散养户牲畜耳标佩戴率达70%以上。
(三)免疫质量目标。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效价要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
(四)免疫重点区域。继续做好山羊痘、新城疫、禽霍乱、三联四防等非强免疫病的因病设防工作,各村要根据疫病发生的区域、种类、 频次等特点实行因病设防,对重点地区、曾经发生过疫情的区域进行重点免疫。
(五)疫病排查。继续做好非洲猪瘟、布鲁氏菌病等非免疫动物疫病的监控和排查,要建立健全监测和排查制度,细化措施,做到异常情况早发现、早处置。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日—3月9日)
镇级在3月5日前召开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部署防疫工作,并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培训。重点是对疫苗的使用和免疫操作、相关法律法规、疫情处置、监测技术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兽医队伍的业务水平。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及进入圈舍前的消毒等措施。贯彻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建立健全动物防疫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
(二)集中免疫阶段(3月10日—4月15日)
3月10日—4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集中强制免疫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州、县有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要求,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狂犬病5种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佩戴免疫标识,建立健全畜禽免疫档案。各村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免疫进度,确保春防工作在4月15日前完成集中强制免疫任务,并于4月16日前将防疫报表上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4月18日前镇级将工作总结及春季防疫汇总表上传至县养殖业发展中心。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20日—5月1日)
镇级在4月22日前组织完成自查自纠;在4月23日—5月8日接受县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验收,并采集血清进行免疫抗体监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动物集中强制免疫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将强制免疫工作任务认真进行分解,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各村要认真做好防疫人员监督,深入村、组、户开展逐户(场)防疫,免疫工作要做到“五不漏”和“真苗、真打、真有效”,同时要逐组、逐户、逐头据实登记,建立健全畜禽免疫档案(户口簿)。
(二)保证疫苗及时供应。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疫苗供应工作监管,建立疫苗供应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疫苗的分发工作,确保供应渠道畅通。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疫苗的管理,按照生物药品保存条件做好疫苗的运输储藏,确保疫苗质量。要按照“先进先出” 的原则,做好疫苗的保管、领用、发放、使用登记等工作,确保疫苗质量,同时要加强镇、村二级生物药品的冷链和台账管理。
(三)本次春防疫苗使用范围。根据先打后补工作要求,本次春防疫苗主要用于散户和小型养殖场户使用,不能用于“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
(四)山羊痘疫苗的使用。本次发放的山羊痘疫苗仅用于牛结节性皮肤病的防控,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指导意见,采用 5 倍剂量的山羊痘疫苗接种牛。
(五)规范免疫注射操作。各防疫员要严格按照免疫方案,规范操作,科学地开展免疫工作,切实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同时做好防疫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六)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各村和养殖场要做好免疫记录档案,监督规模畜禽饲养场按照免疫程序做好免疫注射和免疫记录。以户为单位,做好散养畜禽的免疫记录。每一行政村免疫结束后,免疫情况汇总表要由行政村的主要负责人、村级动物防疫员签字确认。同时要规范免疫记录,做到记录与免疫统计表的数据一致。免疫结束后,免疫情况汇总表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及畜牧兽医干部签字确认,及时上报县养殖业发展中心。
(七)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各村要加强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交易市场、老疫点(疫区)等重点区域的消毒和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督导,建立定期消毒制度,指导养殖户做好灭蚊蝇及圈舍消毒灭源工作,为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八)及时上报免疫进度。春防期间,我镇实行强制免疫进度周报告制度,请各村防疫员于每周二10:30前将辖区内强制免疫进度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九)积极开展督查。要建立督查制度,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对每一阶段强制免疫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补缺补漏,彻底消除免疫空白和免疫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