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牙舟镇人民政府关于牙舟镇森林火灾、乱砍滥伐案件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 索引号: 000014349/2022-369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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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牙舟镇人民政府关于牙舟镇森林火灾、乱砍滥伐案件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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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管理我镇森林资源,严厉惩治放火烧山和乱砍滥伐等违法犯罪行为,更有效减少森林资源遭受破坏造成的巨大损失。现将案件线索举报奖励通告如下:

一、举报案件线索办法:群众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或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举报案件线索。

二、提供案件线索举报的人员应向举报机关说明本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及住址等相关信息,以便办理咨询、奖励事宜。

三、举报案件线索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在查证、侦查、宣传、奖励过程中将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

四、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查破案件的,过火面积达到15亩以上的,乱砍滥伐达10立方以上的,由镇人民政府给予举报人5000.00-100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五、对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后经查不属实的,对举报人免于处罚。对自觉投案交代实情的,将视情节从轻处罚。

六、对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七、以上条例如与州、县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州、县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举报电话:0854-7471508

举报地址:牙舟镇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