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各站(所、室),各社区(片区)服务中心:
根据黔南州《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黔妇发〔2017〕33号)与黔南州司法局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南司通〔2017〕3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防止婚姻家庭纠纷升级诱发民转刑案件命案或家族性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牙舟镇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陈再道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副主任:张开亮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赵 虎 镇党委副书记
刘顶凤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林胜波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秦正杰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李世海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潘凌林 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徐仲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彭 蕊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石永珺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谭仕福 镇人大副主席
杨胜吉 镇人大副主席
石朝勇 镇副科长级干部
毛启国 镇副科长级干部
秦大燕 卡罗社区中心主任
陈家海 镇财政所所长
郭 斌 县综合执法分局牙舟分局局长
王兴凌 牙舟派出所所长
卢景桃 牙舟法庭庭长
石通能 牙舟司法所所长
调解员:各站所负责人(镇级调解员)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村级调解员)
牙舟镇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妇联,由林胜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冉松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调解委员会负责本镇范围内重大、疑难婚姻家庭纠纷调处,指导村(社区)调委会工作。各村(社区)要参照本通知组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婚姻家庭纠纷调处工作。
平塘县牙舟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