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机关内设机构设置
1.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7471508)
主要承担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评、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负责人大、政协联络、纪检监察、人武部相关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7471508)
主要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组织、机构编制、人事人才、老干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调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7471508)
主要承担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制定经济发展规划;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电力、商务、统计、项目申报及实施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保、征地拆迁、集镇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镇管理;负责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7471508)
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教育、科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残疾人事务等工作,承担社区建设工作。
5.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7471508)
主要承担安全生产、应急值守、指挥调度、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救援,组织开展灾后救助等工作。
6.综治和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中心)(联系电话:0854-7471508)
主要承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平安创建,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公共安全、矛盾纠纷调处、依法治镇、依法治村等工作。
7.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0854-7471508)
负责牙舟镇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牙舟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在辖区范围内重点调整实施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规划建设管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社会治安、民生保障、公共安全、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卫生健康、社区治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负责整合牙舟镇现有机构、部门派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和资源,统一组织和指挥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所属事业机构设置
1.牙舟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4-7471508)
宗旨:坚持“便民、高效、廉洁、务实”的宗旨,服务人民,方便群众。
业务范围:协助拟写本镇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务服务工作计划并协助实施;协助抓好本辖区政务咨询服务,协调中心政务窗口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反馈;协助本辖区政务公开、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协调和服务等工作;协助抓好中心政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受理、交办、督办中心政务窗口行政效能投诉;负责提供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及政务服务事项的代理代办服务;协助办理窗口单位权限内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协助服务对象办理相关前置手续,帮助准备专业性较强的前置申报材料;受县、辖区有关部门委托,提供咨询服务、代理代办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受服务对象委托,组织协调有关窗口单位代为办理审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有关审批手续;指导辖区内各社区服务中心开展工作;负责本镇养老服务等相关工作;协助抓好计划生育相关工作职责;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牙舟镇卡罗社区党务政务服务分中心(联系电话:0854-7471508)
宗旨:坚持“便民、高效、廉洁、务实”的宗旨,服务人民,方便群众。
业务范围:协助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镇党委、镇政府的决议、决定;协助抓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抓好服务区内防火、防汛、抢险救灾、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计生咨询服务、双拥、低保、残联、老龄、社会救济、养老等服务工作;为服务区群众提供各类代办服务;负责服务区内的信访、调解、维稳等服务工作;社区服务窗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牙舟镇谷硐社区党务政务服务分中心(联系电话:0854-7471508)
将牙舟镇谷硐片区社区服务中心(谷硐片区群众工作中心)更名为牙舟镇谷硐社区党务政务服务分中心,为牙舟镇党委、镇政府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占事业机构限额。
宗旨:坚持“便民、高效、廉洁、务实”的宗旨,服务人民,方便群众。
业务范围:协助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镇党委、镇政府的决议、决定;协助抓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抓好服务区内防火、防汛、抢险救灾、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计生咨询服务、双拥、低保、残联、老龄、社会救济、养老等服务工作;为服务区群众提供各类代办服务;负责服务区内的信访、调解、维稳等服务工作;社区服务窗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4.牙舟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4-7471508)
宗旨:为科技、宣传、教育、文化、信息事业的发展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为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科技推广、信息宣传、远程教育等事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协助拟写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抓好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监控;为农村科技、广播电视、体育、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工作提供相关服务;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村级文化室提供图书阅览服务,组建民间文化队伍,在辖区内开展文娱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协助抓好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项目库建设申报,文化产业统计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负责抓好广播站建设,协助完成公益电影放映任务,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建设和维修服务,受委托管理本辖区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举办各种科技、文艺、文化旅游等相关技能培训;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5.牙舟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4-7471508)
宗旨:为村镇建设、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协助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建设、规划、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辖区绿化、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工作,协助配合抓好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的查处工作;协助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实施城镇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抓好城镇建设和开发;协助抓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服务工作;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执行城市建设、规划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办理辖区内物业登记、建设项目报批的初审业务;编制辖区内农村客运发展规划、乡村公路年度养护工作计划并协助实施;协助抓好辖区内农村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抓好辖区内乡村公路、桥涵的日常管理养护、路政管理、安全管护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6.牙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牙舟镇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4-7471508)
宗旨: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就业、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障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协助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协助组织实施本镇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就业信息收集、就业推荐、求职登记、就业普查、失业登记、企业用工需求及岗位信息发布,建立和完善岗位信息数据库;统筹相关资源,开展就业、创业培训;负责扶持创业、调解劳动争议等工作;负责为辖区特困供养对象和其他老年人在吃、穿、住、医、葬方面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规范服务;管理五保供养资金、管理经费及有关捐赠款物;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7.牙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4-7471508)
宗旨:为农业、林业、水利和农村经济、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化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业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处置;负责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测;负责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向农民提供农业公共信息、农机化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农业、农机技术培训;负责水利技术服务方面的职责,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水利工程、供水工程、河道的管理使用和保护;参与辖区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水土资源利用与开发;组织实施节水和饮水安全工作;负责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负责水利科技推广和农村水利管理人员培训;调解水事纠纷,配合查处水事案件;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负责林业技术服务方面的职责,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林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农村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技术服务;负责森林资源保障和生态建设;负责林木采伐调查设计,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及验收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配合处理辖区内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配合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负责林业技术推广、培训、咨询、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以及林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相关服务;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8.牙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电话:0854-7471508)
宗旨:为退役军人、应急保障提供相关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退役军人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定帮扶计划、解困措施;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数据采集、甄别、录入、分析等工作;承担辖区内退役军人宣传教育、服务保障、政策咨询、慰问帮扶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等工作;负责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应急服务保障相关工作职责;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9.牙舟镇财政所(联系电话:0854-7471508)
宗旨:为加强资金管理、依法理财、廉洁从政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宣传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经政策,协助抓好本级政府预算资金使用和监督,抓好本级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征收征管、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负责各项财税政策及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镇范围内的会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惠农补贴对象的申报、认定和审核,加强各种涉农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落实“一卡通”各项补贴的发放和监管工作;负责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核算、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管理核算本辖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监督管理本镇资产和债务;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财政收入管理和协税护税工作,做好本辖区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管理;负责组织本镇财政财务人员培训,负责村级资金、资源和资产“三资”代理工作;负责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10.牙舟镇扶贫和移民工作站(联系电话:085-7471508)
宗旨:为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开展提供指导与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制定本镇扶贫开发年度工作目标和资金、物资、项目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物资的分配和管理;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扶贫开发的培训工作;协助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和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跟踪落实、监督、后续管理等工作;负责移民搬迁后续扶持服务方面的职责,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移民产业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提出推进迁出点和安置地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盘活迁出地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三块地”资源,实现搬迁群众生计保障和可持续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移民户旧房拆除和复垦复绿、组织开展验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迁出地的移民土地流转和产业发展等工作;统筹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和社会帮扶资源,整合扶贫项目资金,引进龙头企业和经营主体,建立完善产业和搬迁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11.牙舟镇富民社区移民服务站(联系电话:0854-7471508)
宗旨:为富民社区移民管理、后续扶持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县有关移民安置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移民安置点日常管理服务,协助制定移民安置点生产生活发展规划,负责移民安置后的就业培训和生产生活扶持;抓好社区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移民安置点基本公共社会服务配套建设;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