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责任的 公告
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建村通〔2021〕7号)文件要求,为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现将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予以公告如下:
一、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责任人:韦永忠 平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7231893
工作职责:统筹抓好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二、县级(责任)主管部门
责任人:张 骏 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7221272
工作职责:负责调度全县各镇(乡、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按照县政府和上级工作安排部署抓好落实。
三、各镇(乡、街道)责任部门
(一)金盆街道
责任人:田应奇 金盆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委员
联系电话:7230567
工作职责:负责金盆街道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县级部署的工作任务。
(二)平舟镇
责任人:马 陶 平舟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
联系电话:7231175
工作职责:负责平舟镇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县级部署的工作任务。
(三)者密镇
责任人:石加文 者密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
联系电话:7542229
工作职责:负责者密镇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县级部署的工作任务。
(四)甲茶镇
责任人:莫书敏 甲茶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社区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
联系电话:7311178
工作职责:负责甲茶镇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县级部署的工作任务。
(五)牙舟镇
责任人:潘凌林 牙舟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
联系电话:7471508
工作职责:负责牙舟镇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县级部署的工作任务。
(六)通州镇
责任人:吴泽升 通州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
联系电话:7451079
工作职责:负责通州镇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县级部署的工作任务。
(七)大塘镇
责任人:罗启福 大塘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
联系电话:7363326
工作职责:负责大塘镇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县级部署的工作任务。
(八)克度镇
责任人:杨昌林 克度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联系电话:7441006
工作职责:负责克度镇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县级部署的工作任务。
(九)塘边镇
责任人:代光军 塘边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政法委委员、副镇长
联系电话:7421088
工作职责:负责塘边镇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县级部署的工作任务。
(十)掌布镇
责任人:代天军 掌布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政法委委员
联系电话:7380001
工作职责:负责掌布镇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县级部署的工作任务。
(十一)卡蒲毛南族乡
责任人:岑志兵 卡蒲毛南族乡党委副书记
联系电话:7530007
工作职责:负责卡蒲毛南族乡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县级部署的工作任务。
(十二)运营责任单位
责任人:刘 斌 贵州广民环境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
联系电话:7316960
工作职责:严格按规定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全面落实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任务。
特此公告
平塘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