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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特聘农技员、遴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9 17: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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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塘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抓好平塘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实施,现面向全县特聘1名农技员、遴选2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基地和6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农技员

(一)特聘人数

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特聘农技员1人。

(二)特聘对象

1.农业科研专家;

2.涉农企业技术骨干或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3.乡土人才

4.农业系统退休人员

(三)特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及退休农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职责与任务

1.负责基地建设技术指导。配合当地农业技术干部,指导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2.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进村入户,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对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植水平。

3.与我县农技人员结队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宣传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五)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凡有意报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农业类技术资格证(无证可以不带)、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镇(乡、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名,并填写平塘县2022年特聘农技人员申报表(附件1)。

2.择优推荐。各镇(乡、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审核择优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上报申报材料。

3.研究公示。经农业农村局专家组评审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最终审定,并对拟特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5.签订合同。人选确定后,由平塘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特聘农技员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年。

(六)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

(七)待遇

根据平时工作完成情况和日常管理规定考核情况,对其进行服务补助,补助资金用平塘县202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列支,补助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遴选试验示范展示基地

(一)名称数量

遴选2个条件较为成熟且具有承担实施项目相关内容能力的基地,其中:粮食生产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基地1个、蔬菜生产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基地1个。

(二)遴选范围

现有农业示范园区、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自有试验示范基地、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基地等,符合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基地条件的基地。

(三)基地条件

1.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2.基地应拥有基地自主产权或土地流转合同期在2年以上,或与农户签订合作协议;

3.基地推广使用1项以上2022年发布的农业主推技术,承接观摩培训活动;

4.基地种植规模在300亩以上,2022年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展示,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

5.产品商标被认定为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或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其中一项认证的或获得省级示范的具有优先条件。

(四)遴选程序

1.基地申请。基地向所在镇(乡、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名,递交平塘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书(附件2)、提交营业执照、基地承包合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请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

2.择优推荐各镇(乡、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审核择优向县农业局推荐并上报申报材料。

3.组织评审。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后,从申报单位中遴选2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基地,经公示5天无异议后签订合同(协议)。

(五)基地职责

1、粮食生产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基地。基地需应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水稻高产栽培技术、玉米高产栽培技术中至少一项平塘县2022年农业主推技术(附件4)进行示范,示范面积不少于300亩;承担县级农技人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观摩学习任务。

2、蔬菜生产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蔬菜高标准栽培示范基地不少于300亩;进行10个以上蔬菜品种展示;推广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承担县级农技人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观摩学习任务。

3.基地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前须与平塘县农业农村局签订《贵州省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基地年度建设合同书》和《贵州省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基地课题建设协议书》,编制《贵州省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基地年度建设计划书》。

4.实施项目过程中,在基地醒目位置按照规定的统一式样,创建“2022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一块。  

(六)基地建设物资补助

对基地建设采用物化补助,物资总额15万元,利用平塘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列支。

三、遴选示范主体

(一)遴选范围数量

县内从事粮食、茶叶、蔬菜、水果、畜禽五大产业生产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具有农业科技示范作用的经营主体,全县遴选60个。

(二)遴选主体条件

1.推广应用至少一项平塘县2022年农业主推技术(附件4)。

2.种植规模达到50亩以上、养殖类规模:牛类养殖30头以上、羊类养殖100只以上,思想进步,乐于试验示范新技术,在当地种、养植水平较高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一般农户等。

3.能够积极配合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产业,愿为其他农户普及科学种、养技术,帮助提高农户种养水平。

4.自愿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遴选主体程序

1.主体自愿申请。填写平塘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附件3)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向所属镇(乡、街道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申请;

2.镇(乡、街道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汇总后向农业农村局择优推荐;

3.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报名的示范主体进行评审,确定入选示范主体名单;

4.入选示范主体名单确定后,进行县、镇、村三级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示范主体培育合同》

(四)示范主体职责

1.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2.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

3.按要求记录农事信息,为技术指导员积累技术资料创造良好条件;

4.接受技术指导员指导服务及技术培训。

5.推广使用2022年度我县发布的主推农业技术,下载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

(五)示范主体物资补助

对示范主体培育采用物化补助,物资总额0.3万元,利用平塘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列支。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8月26日。

2.报名地点:所属镇(乡、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上报截止时间:各镇(乡、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收集汇总推荐申报资料于2022年8月31日前上报县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站。联系人: 谭德猛、 联系电话:0854-7221107

附件:1 平塘县2022年特聘农技人员申报表.docx

2 平塘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书.docx    

3 平塘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doc

4 平塘县2022年农业主推技术.docx

平塘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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