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司法局通州司法所成功指导化解一起林地赔偿纠纷
发布时间:2020-03-20 17: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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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通州镇新立村村委会征用下甲朗组部分林地用于建设村集体公墓,该村11户村民因征收补偿款分配问题发生纠纷,新立村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
3月19日,平塘县司法局通州司法所应新立村村委会申请前往指导调解该起纠纷。通过实地勘探纠纷林地、走访当事人得知,罗姓等3户认为因该林地在2008年林改前已分配到各户自行管理,且在村委会征用前均由罗姓等3户管理,因此补偿款应该归罗姓等3户所有。而莫姓等8户认为该林地一直由11户共同管理,故征收款应由11户平均分配。
当晚,通州司法所与村调委会一起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村委会进行调解。由于此前所达成的林地管理协议是由双方自行约定,无相应纸质证明,因此双方意见悬殊较大。在调解人员4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下,双方当事人同意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该片林地由11户共同管理,除了将部分款项补偿予在该片林地种植杉树的罗姓一户外,剩余款项以11户的名义捐赠给新立村村委会用于公益建设。
该起矛盾纠纷的化解,不仅抹平了村民邻里之间的“心结”,也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基层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平塘县司法局通州司法所成功指导化解一起林地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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