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出台这个文件?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经济物价水平的提高,2013年我县为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持复退军人自主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府办发〔2013〕185号)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实际。同时,作为拥军优属的具体措施,修订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措施也是我县双拥工作的一项亮点,是2023年争创全省第十轮双拥模范县的有力举措。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要达成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方案》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促进作用,积极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促进退役军人返乡就业创业,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更好地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实现充分就业,让退役军人真正做到“退役不退志、就业再起航”。
三、《方案》有哪些具体措施?
一是广泛开展适应性培训。对我县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进行全员适应性培训。适应性培训侧重于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咨询辅导等。
二是开展进军营活动。积极宣传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政策,为部队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和职业指导提供帮助;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支持部队开展军人退役前技能培训,根据部队需要开展“培训进军营活动”。
三是抓好退役军人学历提升工作。鼓励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提升学历,落实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政策,将符合条件退役军人纳入到省级部门组织的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范围。
四是健全创业就业培训体系。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我县退役军人积极报名参加省、州、县各部门统一举办的有关技能培训,同时依托黔南州职业技术学院、黔南州技能培训中心和县中等职业学校,广泛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
五是完善就业服务指导。设立专线了解退役军人的就业需求,并适时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培训就业等相关信息;积极为退役军人提供各类免费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技术服务、创业就业咨询和指导。
六是设立专项工作基金。平塘县政府每年划拨30万元作为退役军人创业扶助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专门用于持有我县户籍,在我县范围内有创业意愿、有创业能力但创业资金有一定困难的自主就业创业退役军人。资金由平塘县退役军人局科学管理、合理安排、统筹使用。
七是注重培育典型抓示范。启动专项资金,以补助方式给予定向、定点扶持,力争扶助一人,成功一人,带动几人的社会效应,不断提高和扩大退役军人的创业成功率和影响力。培育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典型模范,鼓励和带动退役军人投身经济建设。
八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开辟专栏、专版等形式,广泛宣传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就业的工作,引导退役军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睿智创业。
四、扶持资金面向对象是谁?
持有我县户籍,在我县范围内有创业愿意、有创业能力但创业资金有一定困难的自主就业创业退役军人。
五、方案中退役军人创业扶助资金去哪里申请?
平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联系、协调、审查工作及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指导、规划、部署全县退役军人创业致富工作规划;科学管理使用退役军人创业扶助资金,按规定扶持自主创业退役军人。
具有创业意向的平塘籍退役军人,在平塘县内投资创业,在达到一定规模条件后,退役军人可以向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村(社区)、乡(镇、街道)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入户核实情况,平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经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发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