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方案》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本烟田保护的意见(黔府办函〔2021〕87号)和《贵州省烟草专卖局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基本烟田规划(2020—2030)的通知》(黔烟叶〔2020〕1号)和《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烤烟产业基本烟田保护的实施意见》(黔南府办函〔2021〕83号)文件精神。为做精做优烤烟产业,进一步发挥烤烟产业在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示范作用。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二、《方案》提出了怎样的工作目标?
一是在全县在已规划3万亩基本烟田保护区的基础上,2022年优先对1.21万亩基本烟田实施保护。其中:牙舟镇0.58万亩,通州镇0.15万亩,克度镇0.48万亩。
二是做好“十四五”时期3万亩(2022年为1.21万亩)基本烟田保护工作。
三是严格打击禁止行为。参照《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对基本烟田实施保护,要确保基本烟田面积、基础设施数量不减少。
三、为了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方案》具体有哪些任务安排?
一是争取烟草行业资金投入,完善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机投入,探索农业生产重点环节机械化,烟草农机多产业利用,提高生产效率,支撑绿色发展的设施设备建设。加强烤房建设、维修和改造力度,完善提升烤房配套设施。根据产能加大育苗设施建设,全面满足商品化育供苗。
二是把基本烟田列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基本烟田倾斜。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高标准烟田等农田水利实施项目优先向基本烟田倾斜。持续完善基本烟田配套设施,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灌溉覆盖。
三是建立流转机制。加强配套产业引导,鼓励以村为单位建立统一的土地流转管理平台,采取“返租倒包”方式对基本烟田集中流转使用,重点培育20-50亩种植主体,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标准化经营。
四是建立耕作制度。在基本烟田内,建立“以烟为主,合理轮作”的耕作制度,围绕万担乡、千亩村建设,烤烟年度种植计划优先满足基本烟田生产需求。
五是推进融合发展。坚持以烟为主同步促进其它产业发展,丰富烟叶内涵,探索“1+2+N”特色产业中的粮食、蔬菜等产业进入烟区与烤烟轮作,形成“粮+烟”“烟+疏”等多业互补融合发展新格局。鼓励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依托烤烟产业设施开展多元化经营。
六是实施绿色生产和绿色防控。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基本烟田范围内的农田施用有机肥、减少化肥施用量;鼓励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个人)保持和培肥地力,大力推广绿肥种植,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专卖局通过相应途径配齐配足绿肥种子。开展土壤肥力检测,逐步建立地块地力与施肥效益长期定位监测网点。大力推广蚜茧蜂、蠋蝽、性诱剂、杀虫灯等生物、物理防治,禁止使用除草剂及高毒高残留等化学农药,要建立专业化植保服务队伍,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实现降低化学农药施用量。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农药、化肥、农地膜等农资的使用。认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地膜、农资包装物及烟杆清理,集中无害化处理,努力推进生物质能源烤房的改造及使用,全面推动清洁生产。
四、如何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
一是县烤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基本烟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全县基本烟田保护年度工作安排和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基本烟田保护工作推进的重大问题和短板困难。督查、考核全县基本烟田保护工作。检查、督导各镇(乡、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烤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基本烟田保护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调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问题及相关建议;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相关工作,并以专报方式适时通报情况。
二是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烟办、县烟草专卖局综合运用“3S 技术”定期监测监管并进行信息维护,依法依规处置私自占用、变更基本烟田的行为。县水务局争取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向基本烟田倾斜,提高基本烟田灌溉覆盖率。县烟草专卖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基本烟田配套项目规划建设,积极争取行业资金投入,完善设施配套,合理安排烟叶种植计划,大力推进“千亩村、万担乡”建设;进一步完善以烟为主的镇(乡、街道)加强种植作物的管控和限制,切实保护好基本烟田,确保基本烟田面积不减、用途不变、质量不降,基础设施数量不减少、可正常使用;加强巡查,将烟叶税返还部分的 10%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基本烟田保护的相关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种烟村负责基本烟田保护的政策宣传、土地流转等工作,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将基本烟田保护及配套设施管护等内容纳入其中。
三是县政府督查室将基本烟田保护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内容,全力推进基本烟田保护工作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