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维护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秩序,保护烟草制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适应国家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以及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新形势,减少行政权力对市场主体的干预,激发市场活力,放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准入条件,充分结合本辖区实际,按照合法、合规、合理、合情的原则对2012年实施的《平塘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规定》进行修订,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目的
对现行的《合理化布局规定》进行修订,主要目的是调整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范零售终端市场主体准入,降低市场主体进入零售市场的门槛,切实放宽准入条件,对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办证。
二、修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局办公室关于加油站便利店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行修订。
三、调研情况
由平塘县烟草专卖局牵头对全县人口基本情况、经济发展概况、卷烟零售户分布情况、无证户基本情况及卷烟销售情况进行了全方面调研,利用向卷烟零售户、无证户及消费者共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开展,将收集到城区、农村、乡政府/镇政府所在地、大型集贸市场等区域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意见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后,在确保全市卷烟零售许可证合理化布局发挥其最大效能,实现国家利益、经营户利益、消费者利益、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对现行合理化布局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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